第二十三章 人杀妖,有什么不对?-《诸天里的反派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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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男人哼了一声:“难不成我一个妖类,还得无偿用粮食来救济他们不成?法师,你法力高强,做事,可不太讲究。”

    他在这里开客栈,早就想过有一天会被人类中的修行者发现!

    要不然,用得着虚头巴脑得整个契约出来?还不是为了占据道理。

    妖魔不会干涉他,而正道的修士么,大都讲究个面皮,仔细思考过后,他觉得这样做,哪怕被修士逮到,也抓不住他什么把柄。

    “我做事不讲究?”法海嗤笑道:“你一个妖魔,还跟我谈讲不讲究?那些想要离开南安镇的百姓,你对他们讲究了吗?还要,今年地里的粮食为什么会不翼而飞……你真的不知道为什么?”

    法海又不是傻子!

    能一下子偷走那么多粮食的,显然不是普通凡俗能做到,要么是修士,要么,是妖魔。

    但问题来了,修士偷走粮食,没有想过后果吗?因此可得担上饿死无数百姓的因果!

    图什么?

    而妖魔……哪个妖魔,会缺这么点粮食?

    更何况又这么巧,没隔几天南安镇就开了个新客栈,还存粮充沛?

    这其中的联系,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会发觉不对劲。

    哪怕那些横死的百姓,真的没有想过这点吗?只不过作为凡人,就算发现了,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而已。

    一想到这妖魔,将别人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庄稼全部偷走,接着还当成货物卖给苦主,法海心中就是一阵恶心。

    这种行为,简直比直接动手还要让人厌恶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妖魔,当了婊子还想立牌坊?

    “大威天龙!”他板着脸,爆喝道:“般若诸佛,世尊地藏,般若巴麻空!”

    有风凭空而起,将男人身上的黑袍撕碎。

    黑袍下是一头毛发锃亮的灰狼,男人上半身诡异的长在灰狼后背。

    “狼狈?”

    法海眼里闪过一丝恍然,难怪在他法眼中,会看到两道生命气息。

    传说,狈是狼生下的畸形后代,前腿特别短,所以走路时要爬在狼的身上。

    狈一旦出生,就成了狼群的军师,狡猾程度远胜狐狸,更别说这头成了妖的狈,也难怪会想出这么个钻空子的办法,来得若是个对妖魔恶感不是特别浓的捉妖师,说不定还真被他花言巧语蒙混过关了。

    可惜,它遇到的是法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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